25金控K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2026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事项)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21:05:23 中财网
原标题:25金控K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2026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事项)
债券代码:241342.SH 债券简称:24金控 01 债券代码:243587.SH 债券简称:25金控 02 债券代码:524334.SZ 债券简称:25金控 K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2026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事 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24金控 0125金控 02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3〕466号文核准,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40亿元(含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采取 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 行金额为不超过 8亿元 (含 8亿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注册(证监许可 〔2025〕1639号),本 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12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 超过 12亿元(含)。
5年期3年期
人民币 8.00亿元人民币 12.00亿元
2.50%2.27%
2024年 9月 18日2025年 8月 27日
2025年至 2029年每年 的 9月 18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 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2026年至 2028年每年 的 8月 27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2029年 9月 18日2028年 8月 27日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付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2024年9月18日至2029 年 9月 17日2025年8月27日至2028 年 8月 26日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
无担保无担保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 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 AA+,本期 债券未评级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 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 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评级展望 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 行评级。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责任公司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余额包销余额包销
上交所上交所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支付发行费用后,拟全 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 券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 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本金。
二、重大事项
浙商证券作为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4金控 01”,债券代码为“241342.SH”)、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5金控 02”,债券代码为“243587.SH”)、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5金控 K1”,债券代码为“524334.SZ”)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事项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本次人员调整前,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原任职务
戚力壮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谢艳董事
黄迪钦董事
宋雪亮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徐海军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王尧兴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沈挺职工董事
周鹤财务负责人
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戚力壮,男,1977年出生,原任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王尧兴,男,1966年出生,高级会计师,原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绍兴市政府和控股股东绍兴市国控集团有限公司统筹安排,对本公司董事、经理、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正常调整,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3、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本次人员调整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现任职务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金建康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谢艳董事
徐海军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黄迪钦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宋雪亮董事
谢栋梁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沈挺职工董事
周鹤财务负责人
新任职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金建康,男,196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国银行衢州市分行副行长,温州银行副董事长、副行长、党委委员,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谢栋梁,男,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绍兴市产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4、人员变动所需决策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变动已履行如下决策程序: 根据绍兴市国控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决定:委派金建康、谢栋梁为公司董事,戚力壮、王尧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金建康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戚力壮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同意公司董事长兼任经理。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聘任金建康为公司经理,戚力壮不再担任经理职务;任命黄迪钦、谢栋梁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王尧兴、宋雪亮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

上述变更事项已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程序,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人事变动系正常调整,不会对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董事会决策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上述人员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浙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戴嘉琪
联系电话:0571-87903134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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