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阳光诺和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故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2,0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721,783.00股后的股份数为109,278,21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435,026.58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具体除权除息计算公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9,278,217×0.187)÷112,000,000≈0.182元/股(保留三位小数)。 则公司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82)÷(1+0)=前收盘价格-0.182元/股(保留三位小数)。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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