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600717):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现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二、公司严格控制参与本次重组的人员范围。公司郑重提醒和督 促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重组信息透露或者泄露给包括其亲属、同事在内的其他人员,不得利用有关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者委托、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同时,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为保证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公司在与交易对方签 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对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 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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