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海顺新材: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时间:2026年06月17日 20:55:13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①倪海龙先生所持有股份来源:通过证券非交易
过户取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取得前述股份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②陈平先生所持有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取得前述股份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③李俊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取得前述股份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详见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拟减持数量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 本比例
1倪海龙150,015.000.0558%
2陈平82,125.000.0306%
3李俊271,560.000.1011%
合计503,700.000.1875% 
注:1、倪海龙先生为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陈平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李俊先生于2025年11月21日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离任已经超过6个月;2、如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3、计算“拟减持数量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剔除的回购股份数量为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数量;4、本表中“拟减持数量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若出现分项数合计与总数出现差异,均因为四舍五入存在尾差造成。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
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主体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
存在与相关减持主体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减持主体倪海龙先生、陈平先生、李俊先生不存在《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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