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科技(688090):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原标题:瑞松科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六月 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6、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与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以及未来分红规划等详细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公司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填补措施”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待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通过上交所的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及最终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2、公司本次发行前,前次募集资金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为40,587.4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除超额募集资金项目外,其他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公司将按照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有序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13、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目 录...........................................................................................................................6 释 义...........................................................................................................................8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10一、公司基本情况.................................................................................................1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10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4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14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7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7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18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18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9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1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19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19四、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30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31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31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32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和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33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情况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33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33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34 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39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39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43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5第五节公司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填补措施...........................................50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50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52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5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53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54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5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大力扶持,智能制造产业迎来黄金发展期 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出台一系列支持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及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加大扶持力度,为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2024年5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制造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深度数字化升级,加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要求推动人工智能贯穿设计、中试、生产、服务、运营全链条,重点做强工业软件、智能制造装备(含工业机器人)、供应链智能协同、工艺智能优化及工业互联网融合,以AI全面赋能新型工业化与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2026年1月,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提出以人工智能与制造业双向赋能为主线,重点突破工业机器人运动控制算法、新一代AI数控系统与智能体,推动工业机器人等装备迭代升级,助力支撑新型工业化与新质生产力发展。 此外,国家持续推动高端装备国产替代。《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明确支持工业领域老旧设备迭代升级与传统制造业转型提升,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国产化替代,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上述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明确了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高端装备等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扶持重点,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募投项目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为行业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智能制造加速渗透,工业机器人市场需求持续扩容 当前,我国制造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人口红利消退、劳动力成本上升,叠加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制造已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方向,工业机器人作为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的关键装备,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1-12月我国工业机器人产量达77.3万套,同比增长28.0%,展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此外,随着下游高端精密制造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工业机器人精度、速度、稳定性要求显著提升,六轴工业机器人凭借高精度、高速度、高柔性、高智能等特性,在光通信、3C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等场景应用持续深化,国内外市场空间广阔。 在此背景下,公司作为深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的企业,依托自身技术积淀、数字化创新能力及产业化项目落地经验,已构建涵盖工业机器人、AI机器视觉、工业软件及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的多元化业务体系。伴随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持续深化,下游应用场景不断延伸拓展,公司持续强化机器人核心业务板块。 依托自主研发的运动控制算法、机器视觉等核心技术体系,公司在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具身智能机器人、嵌入式控制器及核心零部件等重点方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整合,相关产品已在光通信、3C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等领域获得行业头部企业认可,先后完成技术验证、小批量交付,并稳步切入下游核心供应链体系。 随着机器人新业务及高端应用领域的持续拓展,将对公司高精高速机器人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与订单交付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公司亟需借助本项目补齐产能短板,形成稳定充足的产业化供给能力,支撑在光通信、3C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业务拓展,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与客户结构,进一步强化机器人核心业务布局、完善公司多元化业务体系。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扩大产能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工艺水平和产品品质 在制造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加速推进及高端装备国产替代的大背景下,工业机器人尤其是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已趋紧张,产能约束逐步显现,一定程度上影响订单承接与交付效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将通过改造现有场地、购置高端加工及检测设备、引进专业生产及管理人员,新建标准化生产线,实现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规模化生产。 本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扩大公司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的生产能力,提升订单承接与交付保障能力,缓解产能瓶颈,更好地满足下游光通信、3C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等高端制造领域的市场需求。同时,通过聚焦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这一高端细分领域,将公司资源向行业发展核心方向倾斜,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强化机器人业务板块,完善多元化业务体系,提升公司在高端工业机器人领域的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公司的业绩水平和盈利能力。 2、升级总部及研发设施,强化技术储备,巩固核心竞争优势 工业机器人行业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快,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随着智能制造向高精度、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加速演进,下游行业对工业机器人的技术要求持续升级,尤其光通信、半导体领域的微纳级精密制造场景,对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微纳级定位精度、高速动态响应、多场景自适应作业、全流程数字化管控能力提出更高标准,企业需持续攻坚核心技术。 同时,伴随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研发团队及人员规模稳步增长,公司现有场地布局相对受限、空间趋于饱和,难以满足未来人员扩充、集中协同办公及高端人才引留的发展需求。本次建设总部及研发大楼,旨在整体升级办公及研发设施,有效优化办公与研发硬件环境,改善企业整体经营办公条件,进一步提升公司对高端技术人才的吸引能力与留存保障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将改善研发与办公环境,引进高端技术人才,重点围绕NanoPLR纳米级机器人本体研发、微纳级光互联耦合技术、第三代PLR机器人、AIoT智能数字化平台、运动控制算法、视觉算法、FPC机台及PCB机台研发等前沿方向加大研发投入。同时,升级AI算力与IT基础设施、完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补强企业信息化管理相关模块,进一步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及集团管控效率。 本项目实施后,将显著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丰富公司在高端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数字化平台等领域的技术储备,推动核心技术的迭代升级,打破高端技术瓶颈,巩固公司的技术壁垒。同时,良好的办公及研发环境和完善的研发体系,能够提升公司对高端技术人才的吸引和留存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和行业技术迭代,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目前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A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P-D 1 0 送股或转增股本:P=P/(1+N) 1 0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现金分1 0 红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2,237.01万股的30%,即不超过3,671.10万股(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以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九)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对构成关联交易的认购对象,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孙志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圣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048,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7%,其中孙志强先生持有29,293,692股无限售股,占比23.94%,孙圣杰先生持有1,754,940股无限售股,占比1.43%。 孙志强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6年4月29日,孙志强先生与上海交享越渤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渤源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志强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6,130,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本次权益变动后,孙志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圣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91.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假设不考虑前述权益变动,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3,671.1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变更为15,908.11万股,孙志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圣杰先生合计持股比例将变更为19.52%。假设前述权益变动实施完毕,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3,671.1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变更为15,908.11万股,孙志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圣杰先生合计持股比例将变更为15.66%。因此,无论前述权益变动是否实施完毕,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孙志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需的全部审批程序。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将不低于25%,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通过改造现有场地,购置加工设备、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并引进生产及管理人员,进一步扩大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提升交付能力和产品品质,强化机器人业务板块,完善多元化业务体系。 (2)项目投资概算
(1)把握行业增长机遇,扩大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在制造业转型升级、人口红利消退、智能制造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工业机器人作为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的关键装备,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1-12月我国工业机器人产量达77.3万套,同比增长28.0%。 此外,随着高端精密制造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工业机器人精度、速度、稳定性要求显著提升,六轴工业机器人凭借高精度、高速度、高柔性、高智能等特性,在光通信、3C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等场景应用持续深化,国内外市场空间广阔。面对下游需求增长及客户订单增加,公司亟需扩大生产能力,提升订单承接能力与交付效率。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对现有厂区场地进行改造优化,布设洁净车间、焊接车间及相关配套区域,并新建标准化生产线,实现高精高速六轴工业机器人规模化生产,提升在光通信、3C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等领域的订单承接与交付保障能力。 (2)提升工艺水平,增强交付能力和产品品质 随着光通信、3C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等战略性产业持续向高精度、高良率、高效率方向升级,对上游工业机器人供应商的产品一致性、交付周期及其重复定位精度、运动速度、运行稳定性、平均无故障时间等关键性能指标,直接决定下游终端产品品质及整线运行效率。目前公司现有生产装备及工艺水平,在适配更高精度标准、更多产品规格、更短交付周期的市场需求方面仍存在短板,有必要通过生产工艺优化与高端生产检测设备升级,进一步夯实产品品质保障能力与订单交付能力。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对现有生产工艺及制造装备进行系统性优化升级,配套配置激光测距仪、高精度CNC加工中心、控制柜自动生产线、机器人本体自动生产线及纳米级检测设备高端检测设备。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一致性,压缩订单交付周期、强化产品质量稳定性,助力公司承接更高精度、更大批量的客户订单,持续巩固市场竞争优势。 (3)强化机器人业务板块,完善多元化业务体系 公司长期深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依托自身技术积淀、数字化创新能力及产业化项目落地经验,已构建涵盖工业机器人、AI机器视觉、工业软件及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的多元化业务体系。 伴随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持续深化,下游应用场景不断延伸拓展,公司持续强化机器人核心业务板块。依托自主研发的运动控制算法、机器视觉等核心技术体系,公司在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具身智能机器人、嵌入式控制器及核心零部件等重点方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整合,相关产品已在光通信、3C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等领域获得行业头部企业认可,先后完成技术验证、小批量交付,并稳步切入下游核心供应链体系。 随着机器人新业务及高端应用领域的持续拓展,将对公司高精高速机器人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与订单交付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公司亟需借助本项目补齐产能短板,形成稳定充足的产业化供给能力,支撑在光通信、3C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业务拓展,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与客户结构,进一步强化机器人核心业务布局、完善公司多元化业务体系。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政策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加大对智能制造及“机器人+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 2024年5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制造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深度数字化升级,加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要求推动人工智能贯穿设计、中试、生产、服务、运营全链条,重点做强工业软件、智能制造装备(含工业机器人)、供应链智能协同、工艺智能优化及工业互联网融合,以AI全面赋能新型工业化与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2026年1月,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提出以人工智能与制造业双向赋能为主线,重点突破工业机器人运动控制算法、新一代AI数控系统与智能体,推动工业机器人等装备迭代升级,助力支撑新型工业化与新质生产力发展。 此外,国家持续推动高端装备国产替代。《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明确支持工业领域老旧设备迭代升级与传统制造业转型提升,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国产化替代,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综上所述,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属于国家大力扶持与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项目实施具备坚实的技术支撑 公司长期深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通过持续研发投入与技术整合,已搭建起覆盖机器人本体设计、运动控制、智能感知、机器视觉等核心环节的完整技术体系。 在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细分领域,公司依托深厚技术积淀及专利储备,已形成涵盖高精高速机器人本体、嵌入式控制器及核心零部件、运动控制算法、多传感器融合、机器视觉在内的完备技术能力。本体层面,公司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已正式投产下线,并陆续开发以该机器人为核心的下游应用场景,产品达到微米级高精度、高速度技术标准,通过权威机构检测及行业头部企业认证,具备产业化应用基础;算法层面,公司自主掌握核心运动控制及协同算法,可实现高精度定位与高速动态响应,适配复杂柔性生产场景稳定运行要求;机器视觉层面,自研高速视觉系统已与机器人完成集成落地,可实现目标精准识别与智能检测,有效提升精密装配工况的作业精度与生产效率。 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深度融合,依托多模态感知、自主决策、智能控制等技术,推动机器人由单一任务执行,向复杂工况下自主作业能力升级,更好匹配柔性生产与智能化制造需求。 综上,公司已具备产业化的技术成熟度,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基础。 (3)客户储备充分,多领域头部客户验证与交付支撑产能消化 公司长期深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依托自身技术积淀、稳定的产品品质及丰富的项目落地经验,在国内外市场形成了结构优良、合作稳定的客户资源储备。客户群体广泛覆盖汽车制造、3C电子、新能源、光通信、半导体等高端制造领域,与各行业具备较强影响力的头部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基础。 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精高速六轴工业机器人,已在精密制造领域完成多家行业头部客户的技术验证、小批量交付,下游应用场景持续拓展。其中,光通信领域,公司已进入全球领先连接器企业供应商体系,为其定制开发的精密光纤加工设备已通过技术验证,可满足高端光通信器件精密组装需求;3C电子及半导体领域,基于六轴机器人的精密装配设备已导入多家半导体显示行业龙头企业并实现小批量交付,应用于精密电子器件的柔性装配与检测环节;高端精密电子领域,相关设备已进入全球知名电子制造服务企业的供应链导入进程,可适配高端电子产品精密制造场景需求。 综上,公司合作客户多为各细分领域具备行业影响力的企业,业务合作已进入技术验证、小批量交付阶段,具备持续拓展的市场基础,能够为本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阶段性市场支撑。 4、项目审批事项及土地情况(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