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验 资 报 告 [2026]京会兴验字第00620002号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26年6月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一一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4,152,226.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104,152,226.00元。根据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规定以及投资协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4,152,226.00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6年6月2日止,贵公司已向真爱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2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7,5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442,341.99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1,057,658.01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5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51,057,658.01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4,152,226.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104,152,226.00元。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1日出具[2022]京会兴验字第 6800001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6月2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4,152,226.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354,152,226.00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 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 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 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6年6月2日 被审验单位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2日 被审验单位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在义乌市华鼎锦纶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33070040000144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于2015年 11月 30日更换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45826157T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7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年 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并于2011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00万元,公司于2011年7月12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 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1年末总股本3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000万元。上述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466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3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9,30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9,305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305.00万元。上述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631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5年11月30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邹春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8,077.8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8,077.85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382.85万元。上述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147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完成了对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和工商登记,于2018年5月8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完成了股份登记。 公司于 2019年 1月 17日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4,781.6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781.66万元,上述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9年5月21日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回购并注销2,016.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016.4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148.11万元。 根据公司2022年11月22日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回购并注销3,732.8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732.88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415.22万元。 二、 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规定以及投资协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0,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000.00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三、 审验结果 经审验,截至2026年6月2日止,贵公司已向真爱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7,500,000.00元,扣除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4,5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 703,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划入贵公司在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208020029200994481)。 贵公司本次发行2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07,500,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6,442,341.99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5,000,000.00元,律师顾问费1,000,000.00元,股份登记费235,849.06元,印花税 178,191.04元,材料制作费 28,301.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1,057,658.0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50,000,0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451,057,658.01元。 仅供报告附件使用 报告附件报告附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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