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明阳电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48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448.5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21,565.3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9,878,434.6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7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565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考虑到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并结合募投项目“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对募投项目“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1 专线建设项目”进行变更,拟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318.82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股东会审议通过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变更投入新项目“年产10万平米人工智能高阶HDI算力产品项目”,实施主体仍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明阳”)。 本次变更“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前,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7,381.01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形成的资产主要为珠海明阳生产基地办公楼、厂房及通用设备等,后续将继续用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318.82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股东会审议通过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6.19%。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相关的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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