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大族激光: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时间:2026年06月05日 20:20:36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及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大族控股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前受让股份、上市后增发股份(含公司历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授予及个人增持。

3、拟减持方式:大族控股采取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减持方式拟减持股份 数量(股)拟减持数量占其 持股数的比例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大族控股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6,959,5784.58%0.6759%
张建群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集中竞价交易62,18025%0.0060%
周辉强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集中竞价交易49,20625%0.0048%
杜永刚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交易41,92625%0.0041%
任宁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交易14,77225%0.0014%
宁艳华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交易13,80925%0.0013%
尹建刚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交易5,67525%0.0006%
欧阳江林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交易11,05025%0.0011%
合计7,158,196-0.6952%  
注:若上表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减持期间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9月29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7、上述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大族控股于2003年3月20日承诺:其所持发行人股票自发行人设立之日起三年之内不做转让,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一年之内不做转让。

大族控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大族控股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届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本承诺人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10%,24个月内不超过30%。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承诺,未曾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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