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国光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6年06月05日 19:30:13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颜亚奇先生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发前股份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的前提下,颜亚奇先生拟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6,694,145股(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564,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129,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次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9月29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若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其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关于大股东和董监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三)有关说明
颜亚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亦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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