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星徽股份(300464):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担保

时间:2026年06月05日 19:25:22 中财网
原标题:星徽股份: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8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清远市星徽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星徽”)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不超过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耿锡先生、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星野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徽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徽创新技术”)、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宝技术”)为该等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偿接受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野投资”)、蔡耿锡先生及谢晓华女士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关联董事蔡耿锡先生、谢晓华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星徽创新技术、泽宝技术对清远星徽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担保人星徽创新技术、泽宝技术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星徽接受关联方蔡耿锡先生、星野投资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担保人星野投资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无偿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清远星徽的基本情况
1、清远星徽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远市星徽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3月8日
注册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林场嘉福工业区嘉顺路15号
法定代表人蔡文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31,500万元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各类精密五金制品;研发制造销售自动化装配设备及技术服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2、清远星徽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1-3月 (未经审计)2025年 12月 31日/2025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79,119.24107,767.85
负债总额33,840.0963,010.84
净资产45,279.1444,757.01
营业收入16,857.0768,102.20
净利润217.882,388.23
利润总额213.752,939.42
3、清远星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4月29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72)。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星野投资、星徽创新技术、蔡耿锡、泽宝技术与农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
2、保证人:星野投资、星徽创新技术、蔡耿锡、泽宝技术;
3、被担保人/债务人:公司、清远星徽;
4、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2.5亿元;
5、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6月2日至2029年6月1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8、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3,916.4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9.72%,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星野投资、星徽创新技术、蔡耿锡、泽宝技术与农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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