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柳化(600423):*ST柳化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6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陆胜云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龚福忠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发表意见认为:我们对龚福忠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龚福忠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龚福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执业记录、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 审计委员会还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综合考虑本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整体审计需要而做出,具有恰当性。同意 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上第1、2、3项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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