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信股份(60335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8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5,6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866,673.96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13,314,591.9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552,081.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12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6]200Z000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单位:万元
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行使相应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开展现金管理相关业务,加强对投资产品的分析和研究,审慎选择投资产品,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以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运营稳健、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及其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建立现金管理使用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并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认购的理财产品按类型划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银行存款,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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