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30136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A”“B”“C”“D” 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 所示: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2025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2、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5月28日为授予日,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85.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99元/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5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发表了明确意见,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3,34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3,34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5月25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85.30万股调整为110.89万股,授予价格由41.99元/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6月10日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蒋朝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上表中所涉及股票数量已根据公司权益分派情况进行了调整。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6月10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43,560股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数量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6)00055号】;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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