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30136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05日 19:11:06 中财网
原标题:荣旗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授出权益数量 的比例占授予日股本总 额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6人)85.30100.00%1.60%  

合计85.30100.00%1.6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营业收入增长率(A)目标值 (Am)触发值 (An)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A=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10.0%8.0%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A=(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2026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210.0%8.0%
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A=(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2026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2027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310.0%8.0%
业绩完成度 (实际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X=100%   
An≤A<AmA X= ×100% Am   
     
A<An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指该年度营业收入相比于上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A”“B”“C”“D”

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
所示:

年度考核结果A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6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2025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2、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5月28日为授予日,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85.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99元/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5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发表了明确意见,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3,34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3,34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5月25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85.30万股调整为110.89万股,授予价格由41.99元/
序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条件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归属条 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述情形,符合归属 条件。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本次可归属的激励

 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对象符合归属任职 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业绩考核目标 对应考 归属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 目标值 触发值 核年度 (A) (Am) (An) A=2025年度营 第一个 2025年 业收入同比增长 10.0% 8.0% 归属期 率 业绩完成度 (实际实现的营业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收入增长率 A) A≥Am X=100% A An≤A<Am X= ×100% Am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营 业收入同比增长率指该年度营业收入相比于上年度营业收入的 增长率。 若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 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 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据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表出具的 审计报告【天衡审 字(2026)00947 号】:2025年度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42,255.61 万元, 2025年度营业收入 同比增长率为 13.97%。 因此,第一个归属 期公司营业收入增 长率的业绩考核达 到目标值,公司层 面可归属比例为 100%。    
  归属期对应考 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营业收入增长率 (A)目标值 (Am)触发值 (An)
  第一个 归属期2025年A=2025年度营 业收入同比增长 率10.0%8.0%
  业绩完成度 (实际实现的营业 收入增长率 A)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X=100%   
  An≤A<AmA X= ×100% Am   
       
  A<AnX=0%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 级,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年度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 100% 80% 60% 0% 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本激励计划36名激 励对象绩效考核均 为A,个人层面可 归 属 比 例 为 100%。    
  年度考核结果ABCD
  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100%80%6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6月10日

激励对象姓名职务已获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归属数量占已获 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的百分比 (%)
陈雪峰董事13,0005,20040.00%
蒋朝伟职工董事10,4004,16040.0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4人)1,085,500434,20040.00% 
合计1,108,900443,5604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蒋朝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上表中所涉及股票数量已根据公司权益分派情况进行了调整。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6月10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43,560股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69,342,000443,56069,785,560
2、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443,560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数量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6)00055号】;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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