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明电子(30168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证券代码:301682 证券简称:宏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7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认购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为不得超过12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的预期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最高现金管理额度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本议案尚需单独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87,34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6,782,104.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9,147,431.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7,634,673.14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6BJAG1B016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5月31日,超募金额使用计划尚未明确。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目前已实施完成。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59,592.24万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认购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为不得超过12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投资品种。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协议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可随取随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且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尽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的预期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②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期限、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③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设立台账,并设专人跟进存续期的现金管理产品进展情况; ④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⑤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宏明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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