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00138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暨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信通电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54号)和《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03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63.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5)6-12号”《验资报告》。2025年6月26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根据轻重缓急依次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的销售规模受下游需求拉动而快速增长,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业务布局,集约利用募集资金并满足客户需求,夯实公司长远发展基础,公司拟变更或调整“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据分析平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自该募投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拟变更或调整募投项目“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和“信通电子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如下: 1、拟变更的项目名称: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据分析平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1项目简介 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主要聚焦于提升输电线路智能巡检设备的产能。核心建设内容将基于公司现有电力系统客户需求,以公司现有技术为基础,通过新增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生产软件,提高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设备及其配套检测模块的生产能力,并进一步增强公司将技术成果转化为具体产品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从而提高核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1.2项目变更的主要内容: “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据分析平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为扩产项目,原定实施内容为通过新增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生产软件,进一步提高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设备及其配套检测模块的生产能力。 根据近年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情况,在本项目建设期间内,公司结合整体发展战略,根据市场变化、权衡各项目轻重缓急等因素,认为可以通过原有车间和新建车间共同实施该项目,对原有车间的部分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后,相关产品产能储备也可以满足部分业务产能。因此,为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减少重复投入,公司在拟投产的产品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如下: 1.2.1 变更实施方式及地点
单位:万元
1.3项目变更的主要原因 1.3.1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主要原因 近几年,公司重视生产效率的提升,通过引进精益生产方式,持续提高人员素质、优化工艺流程、保证生产质量,各项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已具备各类设备扩产的潜力和条件。因此,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车间生产能力,减少重复投资,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公司拟对该项目的实施方式从单独通过新建车间实施变更为原有车间和新建车间共同实施。 1.3.2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变化及投资总额变化的主要原因 由于实施方式变更,从减少重复投资角度,对原定新建车间的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均会对应减少,但仍保留必需的新建车间装修改造和生产设备投资等,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车间,调整补充为现有车间的改造及装修、现有车间新的生产线的增加、现有生产设备的升级改造、既包括设备购置、升级也包括生产管理系统购置、升级等,因此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导致该项目投资总额变化且降低。调减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增项目“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的使用。 2、拟变更的项目名称: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2.1项目简介 “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主要系提升公司对现有服务区域和未来战略市场区域的客户服务能力。核心建设内容系新建服务网点为服务区域内的客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售前技术咨询及产品售后例行保养、维修等基本服务工作,并负责调研客户潜在需求,搜集、分析和反馈行业发展趋势等市场前端信息,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售后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2.2项目变更的主要内容 “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要内容为以淄博总部为核心,在北京、南京、广州、深圳、杭州、成都、西安、武汉、沈阳、海外营销等10个城市和地区建立服务网点,从而建立覆盖全国的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络。各网点通过购置(北京、深圳)、租赁办公场所,购置办公设备,培训和充实技术服务人员、市场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从而向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当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客户需求的提升,根据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部署数量,拟对原有的10个服务网点进行调整并补充,取消部分网点,在更多的主要地区增加服务网点,因此公司从原有的10个服务网点调整增加至24个服务网点,同时对每个服务网点,进一步加大销售和技术服务人员力量,全方位对客户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具体变更如下: 2.2.1变更实施方式
由于项目网点数量和销售及服务人员增加,该项目对应的内部投资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近几年,电网用户投资需求一直保持增长,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产品部署量逐年增加。同时根据国家电网发布的“十五五”规划,未来5年内,国家电网将会持续加大投资,投资额预计达到4万亿元,电力需求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因此公司也迎来重要发展机遇,为更好服务客户,兼顾产品售后服务和未来客户需求增长,非常有必要在全国主要地区和城市建立起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和服务网点,因此将国内外10个服务网点增加至24个服务网点。 该项目原定工程建设费用主要为从北京、深圳两处购买办公房产,房产购买及装修费用占比较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最大限度用好募集资金,更好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对房产等固定资产投资,减少募集资金沉淀,针对北京、深圳两处的服务网点调整为更经济的手段解决,通过租赁房产解决,该方式不会对项目建设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全国所有服务网点均采用租赁房产解决,因此该项目工程建设费用金额将会调低,且利于公司经营效益的提升。服务网点增加,必须同时配套更多的销售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因此该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将会增加。 综上,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将会发生变化,总投资额不变。 3、拟变更的项目名称:信通电子研发中心项目 3.1项目简介 “信通电子研发中心项目”系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及市场客户需求,通过在青岛购置研发办公场地,新增先进研发设备、检测仪器及研发软件,引进青岛地区高素质的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水平,加快重点项目的研发进度,扩大研发内容的覆盖领域和成果转化,从而巩固公司的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为公司丰富产品类型和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提供技术支持。 3.2项目变更的主要内容 “信通电子研发中心项目”原定实施内容包括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其中,软件建设包括购置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及测试平台、各类软件设计平台、系统开发平台等;硬件建设包括在青岛或济南购置1处办公房产,建成后将组建通信运维实验室、电网运维实验室、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实验室等多个实验室。研发费用主要是研发中心的人工成本投入。 为更大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对房产等固定资产投入,集约利用募集资金,公司将不会购置办公房产,而是采用更经济,更划算的租赁房产方式运营该研发中心,且租赁房产完全能够满足公司研发需求,因此该项目建安工程费用将会大幅减少。多年以来,青岛研发中心一直在稳定运行,各类研发人员后续投入也较大,预计研发费用将会增加。 3.2.1变更实施方式
单位:万元
“3.2 ” 该项目变更的主要原因详见如上 项目变更的主要内容所述。 4、新增募投项目情况 原募投项目“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据分析平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投资额为20,945.06万元,由于实施方式变更,投资额变更为12,078.11万8,866.95 “ 元,该项目将调减募集资金 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本次事项所涉募集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5.73%。 4.1新增募投项目“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8,866.95万元,建设期36个月。本项目围绕输配电运维场景,开展协同感知、自主决策、高效治理、装备支撑及平台管控等关键技术研发,并开发相关产品,包括具身智能产品、隐患测距产品和故障诊断产品等。项目实施将为公司开辟新的盈利增长点,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智能电网运维领域的技术与市场地位。同时,项目的实施将推动电力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电力的产业发展,助力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总投资概算如下:
4.2.1项目背景及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及气候变化影响,输配电线路覆冰、舞动等自然灾害风险持续增加,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面临一定挑战。随着极端天气频发和输配电线路运行环境日趋复杂,输配电运维模式将朝向事前预警、主动防控和协同治理的趋势发展。在此背景下,本项目结合国家电网“人工智能+”专项行动要求,开展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工作。 4.2.2国内外发展现状 输配电线路及环境状态感知是电网运维、隐患预警和协同治理的基础。国际上,部分发达国家将无人机、巡检机器人、在线监测终端等智能装备应用于输配电线路巡检,由单机自动化巡检向多机协同、空地协同和多源信息融合方向发展。 在国内,输配电线路无人机巡检、可视化监拍装置巡检已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自动飞行、图像采集、隐患识别等技术基础较好。可视化智能巡视终端、在线监测、无人机等运维装备和技术日趋成熟,为群智协同感知奠定了较好的数据与硬件基础。总体来看,国内外在输配电智能感知方面均已取得一定进展,但系统能力仍主要集中于单设备、单模态或弱协同应用,多主体之间的数据互证、置信融合、空间量测和跨场景稳定感知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在开放输配电环境中,线路跨区域、跨地形、跨气候带分布,感知结果容易受到光照、雨雪、雾霾、遮挡、视角、设备差异等因素影响,对运维的数智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4.2.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从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几个方面分析项目实施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对策。 ①技术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围绕开放输配电环境下主动运维需求,开展群智协同感知、多智能体自主决策、具身智能协同治理、异构智能装置集成及一体化运维平台构建等研究,涉及算法研发、装备开发、系统集成及现场应用验证等多个环节,技术链条较长、协同要求较高,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技术研发及工程化应用风险。 风险应对措施:针对技术研发及工程化应用风险,公司将依托既有电力巡检、在线监测、智能算法、机器人控制及平台建设等技术积累,按照“关键技术攻关—样机研制—系统集成—现场验证—优化迭代”的路径推进项目实施。 ②市场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相关产品从研发完成到规模化应用仍可能面临一定市场推广风险。电网客户通常对新产品、新装备和新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及稳定性要求较高,产品导入一般需要经过试点应用、现场验证、技术评审、招投标采购及验收等环节,新产品存在较长推广周期。同时,智能运维领域参与企业逐步增多,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若公司产品性能、成本控制、服务能力或应用效果未能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可能对项目产品市场推广和收入实现产生一定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针对市场推广及客户导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电网客户需求、招投标规则、采购流程及应用场景的跟踪研究,围绕输配电线路覆冰监测、舞动预警、故障诊断、智能巡检、主动治理等重点场景,开展产品方案优化和示范应用。公司将充分利用既有客户资源和项目经验,加强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相关电力客户的沟通,推动项目成果在典型场景中进行试点验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案例。同时,公司将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可靠性和服务响应能力,增强产品与客户实际需求的匹配度,提高项目产品市场推广的可行性。 通过加强客户需求对接、示范项目建设和产品迭代优化,降低市场导入和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③管理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建设内容较多,涉及协同感知、自主决策、智能治理、装备支撑和平台管控等多个研发方向,研发周期较长,参与主体、技术环节和管理事项繁杂,对项目统筹协调、资源配置、进度控制和质量管理提出较高要求。 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研发任务分工不清、跨团队协同不足、阶段成果衔接不畅、关键设备或系统开发进度滞后等情况,可能影响项目整体实施进度及阶段成果交付。同时,若项目现场测试、示范应用及验收安排与研发进度衔接不足,也可能对项目实施效果产生一定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针对项目组织管理及进度控制风险,公司将建立项目负责人统筹、课题负责人分管、任务小组具体执行的项目管理机制,明确各层级职责分工、任务边界、成果要求和时间节点,保障项目有序推进。通过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强化进度管控和跨团队协同,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管理风险。 4.2.4项目可行性 本研究具有较好的应用基础和技术实现条件。当前输配电运维已逐步形成无人机、在线监测终端、巡检机器人、人工巡检设备等多主体协同采集体系,能够为复杂开放环境下的隐患识别、状态监测和空间测量提供持续的数据支撑。公司在电力巡检、人工智能算法、空间测量、三维建模和高性能算力平台方面已有较好积累,能够支撑从算法研究、模型训练到工程验证的连续推进,因此具备很强的实施可行性。 4.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达产后主要效益指标: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4.53%,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6.28年。 三、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均聚焦公司主营业务,是公司基于长期发展战略角度考虑,从减少重复固定资产投资、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最大限度节约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而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新增募投项目“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围绕公司“人工智能+物联网+具身智能”为核心技术的总体定位,面向未来电网用户的核心需求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而审慎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人工智能整体水平,有利于补充公司产品线,有利于更好的服务客户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 ——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事项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者批准等程序,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及调整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妥善实施,符合公司整体规划和布局优化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变更及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改变募集资金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事项是基于发展战略角度考虑,并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减少重复固定资产投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改变募集资金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的有关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事项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最大程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业绩水平。新增募投项目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人工智能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完善产品线,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等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根据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以下简称“监管规则”)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取消或者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新项目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机构应当结合前期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文件,具体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及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保荐人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出具的保荐意见,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战略而出具,符合募集资金相关监管政策。保荐人在出具本次核查意见时,项目组已履行必要的募集资金前期使用情况尽职调查程序,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台账及凭证,核查了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及余额,确认不存在违规占用或挪用情形,并且对比了原项目的计划投资进度与实际投资情况,确认了原项目变更的事实基础,该次变更是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车间生产能力,减少重复投资,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因此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从单独通过新建车间实施,变更为原有车间和新建车间共同实施,因此原募投项目的计划投资额有一定调减。公司计划将自原募投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该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围绕公司“人工智能+物联网+具身智能”为核心技术的总体定位,面向未来电网用户的核心需求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而审慎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人工智能整体水平,有利于补充公司产品线,有利于更好的服务客户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相关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 针对本次变更事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变更及调整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改变募集资金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等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