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路(001965):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经2026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建立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 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 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 原则,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 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 1 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 冲突。 (三)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 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 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 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二章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四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 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 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 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 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能选择性发布 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六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 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 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 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七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 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 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 公司运营管理、研发创新、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 2 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八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 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 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十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三章内部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对投资者问题 进行研究并组织相关部门起草回复内容,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 第十二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 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 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 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的提问,各职 能部门、各子(分)公司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回复内容的起草。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 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 3 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 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 董事会办公室在互动易平台上及时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的 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 规、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后者的规定执 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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