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金洲管道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第一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93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10,340股至25,220,68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2.42%至4.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73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未设定回购股份价格下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5月2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第二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67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315,289股至14,630,57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41%至2.8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67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3.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截至2026年6月5日,公司通过第一期和第二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861,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20,535,520股的4.58%,最高成交价为11.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070,795.84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 其中:公司第一期(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8月21日)累计回购15,1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最高成交价为7.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53,142.84元。公司第二期(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5日)累计回购8,746,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8%,最高成交价为11.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17,653.00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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