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均普智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4,375,029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213,907,771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9,711,262.17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213,907,771×0.008)÷1,228,282,800≈0.008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08元/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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