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路维光电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能参与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3,349,4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833,118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192,516,369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7,006,547.6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即虚拟分派的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份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即(192,516,369×0.40)÷193,349,487≈0.398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现金红利)÷(1+虚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398)÷(1+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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