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宏川智慧: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年6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川集团”)、实际控制人林海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供应链”)(以下统称“承诺人”)出具的《关于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承诺人自 12 2026 6 4 2027 愿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月内(即 年 月 日至 年6月3日)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派发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新增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各承诺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承诺人履行承 诺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备查文件 承诺人出具的《关于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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