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太湖远大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19:40:36 中财网
  CFi.CN讯:太湖远大(股票代码:920118)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71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元人民币现金。


特殊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 815,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50,896,000股变更为 51,711,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本基数和现金分派总额与权益分派预案时产生差异。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711,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513,300.00元。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7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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