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60308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26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GWong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制定 H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以下简称“一般发行授权”),新增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前述一般发行授权,董事会可发行最多相当于截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通过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20%的H股(70,530,074股)。本次发行配售股份将使用一般发行授权下的70,530,074股H股,因此,本次发行无须股东会另行批准。实际发行的H股股份数量由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董事会授权与配售代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而确定,但不超过一般发行授权股份总数。 募集资金用途为: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公司的核心部件的战略性储备、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以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加速公司未来全球化战略的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届时会根据最终的发行规模进行相应调整。 针对本次发行,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GeraldGWong先生(GeraldGWong先生亦可转授权其他人士)全权处理及酌情决定发行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发行事宜向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机构、交易所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并申请将发行的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交易。委任法律顾问、整体协调人、资本市场中介、配售代理、结算代理等中介机构,以推进发行及协商确定其委聘条件。必要且适当地起草、修改、审议批准并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协议及其修订与补充)和文件的相关备案文件、发行H股的正式上市申请(C1表格)、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公告及交易完成公告)、翌日披露报表、相关披露豁免、发行指示及其它相关文件,并批准对有关协议、文件的签署、执行、修改和补充。发行完成后,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具体经办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及采取其他所需的行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关于根据一般发行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制定H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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