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301630):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630 证券简称:同宇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 5月 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或钉钉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董事长张驰先生,董事纪仲林先生、邓凯华先生,独立董事王岩先生、余宇莹女士、杨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驰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和任职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薪酬规定确定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2026年度绩效薪酬预留一定比例在年报披露后支付,最终绩效薪酬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进行核定结算。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2026年度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 2026 120,000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 年度津贴标准为 元 (含税)/人,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因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和任职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薪酬规定确定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2026年度绩效薪酬预留一定比例在年报披露后支付,最终绩效薪酬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进行核定结算。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张驰先生、苏世国先生、邓凯华先生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此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4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6,000,000股;该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拟由4,000.00万元变更为5,600.00万元。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及修订后《公司章程》(2026年5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同宇”)年度经营目标,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江西同宇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其中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江西同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实际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江西同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本次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方式,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担保额度。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董事会现提请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5 25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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