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盈峰环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中联重科)

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9:40:59 中财网
  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收到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中联重科因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股份变动比例为1.05%,变动后持股比例为8.95%。

中联重科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联重科无需预披露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中联重科本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0.00%减少至8.95%,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减持前,中联重科持有公司股份324,447,85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0%。本次减持后,中联重科持有公司股份298,267,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8.95%,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361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2日   
权益变动过程因自身资金需要,于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179,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同 时,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27%。   
股票简称盈峰环境股票代码000967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26,179,910(主动减持)0.79(主动减持)  
A股0(被动稀释)0.27(被动稀释)  
合计26,179,9101.0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可多选)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的比例(%)股数(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324,447,85910.00298,267,9498.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4,447,85910.00298,267,9498.9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是□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2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 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上述变动前持股比例是按照公司截至2026年4月30日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计算,上述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按照公司截至2026年5月22日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计算;
2、如按照公司截至2026年4月30日和2026年5月22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29,614,425股后的总股本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联重科持有股份数量合计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10.09%降至9.03%
3、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中联重科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联重科无需预披露减持计划;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盈峰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比例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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