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3002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6-043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19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波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009,043,60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86,4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应当从总股本中剔除,即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量为1,000,557,207股。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7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210,120,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000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47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5,139,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13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5,907,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904%。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248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204,212,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4099%。 (4)列席情况 公司的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71,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90,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9%;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5%;弃权1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71,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1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90,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9%;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5%;弃权1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68,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21,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7,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4%;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5%;弃权21,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976,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5%;反对1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弃权2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5,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14%;反对1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74%;弃权2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41,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4%;反对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4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0,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31%;反对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9%;弃权4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34,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1%;反对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54,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68%;反对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32%;弃权54,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10,034,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弃权54,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45%;反对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4%;弃权54,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56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2%;反对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56,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2,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92%;反对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4%;弃权56,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3%。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2,470,404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