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科技(30041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0412 证券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及“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并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73,122股,发行价格7.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99,995.9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735.8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862,260.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839号),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481.16万元,其中:2022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64.68万元,包括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置换金额3,465.89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33.89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99.12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2.73万元,2026年1-3月使用募集资金50.74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0,861.64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61.64万元,购买定期存款的余额为10,400.00万元。具体使用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情况,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及“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3年12月延期调整为2025年6月;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3年12月延期调整为2024年6月。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情况,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及“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5年6月延期调整为2026年6月。 二、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及“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系公司结合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旨在进一步扩大核心产品产能,提升生产效能,优化产品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市场增长需求。现因项目实施的内外部环境已发生显著变化,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因如下: (一)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下降,原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计效益“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新建现代化生产厂房及引进高端、智能化设备,旨在显著提升制药配液系统的生产效率与质量,以满足市场等因素的影响,下游客户放缓了制药配液系统相关项目的投资进度,新增投资需求不及预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凯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为生物制剂及制药行业提供专业的流体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其现有产能已能基本满足公司当前制药配液系统市场订单需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基于审慎原则,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市场需求和产能利用率等因素,认为项目实施的市场基础已发生重大变化,若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预计难以充分消化,可能造成产能闲置的风险,从而无法实现预计效益。 “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原计划通过升级研发设备、扩建专业化实验室及优化研发流程等方式,提升公司在医药研发服务领域的技术深度与服务广度,旨在满足下游制药企业对多元化、高附加值研发支持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设备+服务”的业务协同布局,增强综合竞争力。近年来,医药研发外包(CRO)行业面临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和市场竞争格局等方面出现了重大变化。行业政策方面,随着新药审批政策的调整,客户研发策略逐步转向“临床价值导向”,早期研发阶段的资源投入更趋谨慎,部分细分服务领域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市场环境方面,创新药企研发预算受宏观经济及融资环境影响有所收缩,对早期研发服务的需求规模及付费意愿不及预期;市场竞争格局方面,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有较多公司加大投资CRO产能,市场产能大幅提升,同时行业整体呈现“头部集中化”趋势,医药研发企业更倾向于与具备全产业链能力的头部CRO平台合作,公司募投项目新增订单不足。公司现有研发服务平台通过不断技术迭代与流程优化,已能够满足现有客户在化学药、仿制药等核心领域的研发服务需求,若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预计难以充分消化,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整体经营效益 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64.19万元,财务费用-利息费用为1,303.11万元,占当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43.96%。 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公司短期借款为34,313.91万元,长期借款为9,268.92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0,861.64万元,若该部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测算,预计每年可为公司节省潜在利息支出人民币325.85万元,从而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公司拟将“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及“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等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募集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可避免资金闲置造成浪费,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意见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本次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所做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规定。 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出具的保荐意见,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上市公司发展战略而出具,符合募集资金相关监管政策。上市公司及保荐机构在当时的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中,做出了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行业及市场风险等重大提示。上市公司拟终止“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及“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是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结合公司未来经营策略和业务发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后作出的决定。因此,保荐机构前期保荐意见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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