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源(00215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150 证券简称:正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255号正泰科沁苑3号楼A栋4楼会议室一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川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34人,代表公司股份182,178,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8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9,311,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8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25人,代表股份2,867,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45%。 2、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向股东会作出说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42,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1%;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3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7%;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3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5%;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35,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4%;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71,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89%;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3%;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7%。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2,02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63,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32%;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3%;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4%。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27,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1%;反对1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弃权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63,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47%;反对1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2%;弃权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1%。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3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0%;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6,766,75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53%;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3%;弃权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6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802,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60%;反对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3%;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722,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7%;反对4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4%;弃权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458,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50%;反对4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60%;弃权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0%。 (十)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其控股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738,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2%;反对3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1%;弃权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473,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92%;反对3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88%;弃权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03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1%;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768,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57%;反对1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3%;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0%。 (十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陆川先生、陈国良先生、南尔先生、周承军先生、朱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选举陆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90,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28%。 陆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陈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9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14%。 陈国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南尔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4,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89,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00%。 南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 选举周承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5,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90,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87%。 周承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朱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4,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89,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01%。 朱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沈福鑫先生、钟刚先生、黄惠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3.01选举沈福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6,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91,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945%。 沈福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钟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4,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3%。 6,289,98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699%。 钟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黄惠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1,55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290,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14%。 黄惠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王伟、王恺两位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