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30008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3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588弄568号706室(虹桥世界中心-L1A-7楼上海奥克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建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401,242,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9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99,170,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9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2,071,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9人,代表股份39,345,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7,273,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2,071,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046%。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0,371,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8%;反对728,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5%;弃权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47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54%;反对728,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2%;弃权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00,370,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7%;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4%;弃权1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47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41%;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弃权1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3%。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426,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反对79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弃权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528,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52%;反对79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2%;弃权 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00,305,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6%;反对894,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408,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99%;反对894,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3%;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336,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反对79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弃权1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43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75%;反对79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2%;弃权1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4%。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与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关联股东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朱建民、刘兆滨、董振鹏、宋恩军、朱宗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8,50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5%;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弃权1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50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5%;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弃权1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7%。 2、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70,131,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0%;弃权1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233,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23%;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96%;弃权1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2%。 3、与公司参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关联股东朱宗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00,191,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0%;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5%;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0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91%;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3%。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32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1%;反对894,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2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52%;反对894,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3%;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00,325,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5%;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4%;弃权1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28,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95%;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弃权1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0%。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使用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9,69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6%;反对1,533,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79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701%;反对1,533,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72%;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00,30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7%;反对794,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弃权1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0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04%;反对794,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4%;弃权1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00,32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1%;反对79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弃权1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2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52%;反对79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2%;弃权1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以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319,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0%;反对89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9%;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42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45%;反对89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30%;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00,398,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6%;反对819,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2%;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0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48%;反对819,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7%;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00,369,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5%;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4%;弃权1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7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16%;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弃权1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9%。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400,499,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9%;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4%;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60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22%;反对71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议案七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王冰 3、结论性意见: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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