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高科(0009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山子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4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2026 5 20 9:15 15:00 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爱橙街1号阿里巴巴数字生态创新园10幢3单元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喻凯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喻凯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988,649,088股(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持股数)。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02人,代表股份3,192,175,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5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5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01人,代表股份3,191,116,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47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01人,代表股份203,974,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2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175,386,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1%;反对13,876,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7%;弃权2,9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85,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690%;反对13,876,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30%;弃权2,9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9%。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175,204,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3%;反对13,908,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7%;弃权3,0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7,003,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797%;反对13,908,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87%;弃权3,0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6%。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74,814,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2%;反对14,41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5%;弃权2,9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614,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888%;反对14,41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54%;弃权2,9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8%。 (四)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175,154,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68%;反对13,852,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9%;弃权3,1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95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553%;反对13,852,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11%;弃权3,1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6%。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6,84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72%;反对47,21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0%;弃权98,121,5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642,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498%;反对47,21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455%;弃权98,121,5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047%。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078,442,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71%;反对15,461,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4%;弃权98,271,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24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416%;反对15,461,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03%;弃权98,271,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781%。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230,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104%;反对15,168,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64%;弃权3,5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5,230,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104%;反对15,168,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64%;弃权3,5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2%。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75,088,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7%;反对14,191,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6%;弃权2,8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887,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227%;反对14,191,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76%;弃权2,8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6%。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173,867,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65%;反对14,791,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4%;弃权3,5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5,666,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242%;反对14,791,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14%;弃权3,5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44%。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74,252,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85%;反对14,529,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2%;弃权3,39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05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33%;反对14,529,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32%;弃权3,39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73,846,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58%;反对14,9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3,4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5,645,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140%;反对14,9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30%;弃权3,4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3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174,249,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84%;反对14,51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8%;弃权3,4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04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14%;反对14,51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79%;弃权3,4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乔营强、张志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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