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誉环保(688309):员工持股平台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20:16:33 中财网
原标题:恒誉环保:关于员工持股平台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7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平台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44.14%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43.86%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 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7010530729025XL □不适用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筠 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701053072900575_ □不适用
   
牛晓璐?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牛斌先生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筠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牛晓璐女士为牛斌先生之女,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晟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筠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筠龙投资”)和牛晓璐女士出具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5月20日收盘,银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225,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本次权益变动后,银晟投资、筠龙投资和牛晓璐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5,051,092股减少至34,825,952股,比例由44.14%下降至43.86%,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 (万股)变动前比 例(%)变动后股数 (万股)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 式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银晟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502.66016.33%480.14616.05%集中竞价 ?2026/05/08- 2026/05/20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筠龙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751.458634.65%2751.458634.65%//
牛晓璐250.99053.16%250.99053.16%//
合计3505.109244.14%3482.595243.86%----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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