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隆精密(3015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20:16:15 中财网
原标题:贝隆精密: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67 证券简称:贝隆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9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184号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炯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46,34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6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5,90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4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1%。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4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4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1%。

除上述股东(或其代理人)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保荐代表人张华辉先生、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赵秋婵女士、胡乐诗女士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46,317,20099.9504%20,0000.0432%3,0000.0065%
其中:中小股东417,00094.7727%20,0004.5455%3,0000.681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46,316,20099.9482%20,0000.0432%4,0000.0086%
其中:中小股东416,00094.5455%20,0004.5455%4,0000.90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3、《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46,320,20099.9568%20,0000.0432%00%
其中:中小股东420,00095.4545%20,0004.5455%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46,318,90099.9540%21,3000.0460%00%
其中:中小股东418,70095.1591%21,3004.8409%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5、《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确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1,457,90095.9145%59,1003.8882%3,0000.1974%
其中:中小股东377,90085.8864%59,10013.4318%3,0000.6818%
本议案关联股东杨炯先生、宁波贝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晨昕女士、 魏兴娜女士,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44,820,20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6、《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46,316,20099.9482%20,0000.0432%4,0000.0086%
其中:中小股东416,00094.5455%20,0004.5455%4,0000.90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46,319,10099.9545%20,1000.0434%1,0000.0022%
其中:中小股东418,90095.2045%20,1004.5682%1,0000.22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8、《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46,279,10099.8681%58,1000.1254%3,0000.0065%
其中:中小股东378,90086.1136%58,10013.2045%3,0000.681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8.02《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46,316,20099.9482%20,0000.0432%4,0000.0086%
其中:中小股东416,00094.5455%20,0004.5455%4,0000.90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46,317,10099.9502%20,1000.0434%3,0000.0065%
其中:中小股东416,90094.7500%20,1004.5682%3,0000.681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秋婵、胡乐诗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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