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30102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6-01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立国。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20日9:15-15:00。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桃园二路33号 公司会议室。 7.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名,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204,361,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234%; (2)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167名,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41,237,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23%。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6名,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245,599,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257%。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 列席本次股东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5,531,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723%;反对66,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弃权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173,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8%;反对66,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1608%;弃权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758,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6575%;反对839,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18%;弃权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400,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7.9601%;反对839,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2.0356%;弃权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5,529,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715%;反对68,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171,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68,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1657%;弃权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5,529,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715%;反对68,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171,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68,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1657%;弃权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 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5,543,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772%;反对54,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1%;弃权1,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186,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4%;反对54,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1317%;弃权1,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5,501,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600%;反对66,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2%;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143,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8%;反对66,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162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1%。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5,499,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592%;反对68,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141,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70%;反对68,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1669%;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1%。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8.01《提名金立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43,368,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09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010,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4.5904%。 8.02《提名张大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44,952,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3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94,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08%。 8.03《提名金宇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44,940,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3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83,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21%。 8.04《提名冷憬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44,962,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05,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57%。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9.01《提名陈行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45,149,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1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792,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91%。 9.02《提名胡劲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44,965,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08,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29%。 9.03《提名易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44,973,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16,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 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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