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电气(3014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20:16:09 中财网
原标题:开创电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和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1158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4,758,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7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9,8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4,953,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6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461,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87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588,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30%。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749,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公司独立董事林涛先生、朱炎生先生、陈工先生分别向股东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73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40,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9%;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749,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52,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6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7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8%;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1%。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吴宁先生、金华先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用先生、吴静女士、张垚嗣先生、黄丽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64,080,000股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74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74,749,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2、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74,74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3、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74,74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4、审议通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74,74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5、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74,74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1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6、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74,74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74,74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8、审议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74,74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9、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79,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8%;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吴宁先生、金华先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用先生、吴静女士、张垚嗣先生、黄丽女士、张威先生、王寿江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64,170,000股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4,749,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反对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袁晟、顾重阳
(三)结论性意见: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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