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301123):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20:16:08 中财网
原标题:奕东电子: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23 证券简称:奕东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4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玉泉先生。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股份151,126,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0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0,277,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4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848,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6%。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8名,代表股份849,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3人,代表股份848,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6%。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090,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646%;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48%;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0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090,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646%;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48%;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087,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3%;反对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34%;反对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42%;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2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089,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反对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2,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69%;反对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4%;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0,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175%;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89%;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0,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175%;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89%;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6%。

关联股东邓玉泉、王刚、东莞市奕东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奕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奕合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奕宁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奕萃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0,417,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7%;反对693,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8%;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35%;反对693,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758%;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0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089,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1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57%;反对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07%;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熊洁律师、连星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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