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章鼓(00259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ST章鼓 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127093 债券简称:章鼓转债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润刚先生。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46,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10%;反对1,618,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5%;弃权779,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84%;反对1,618,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77%;弃权779,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39%。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396,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45%;反对1,929,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4%;弃权718,6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929,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91%;弃权718,6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470%。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58,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58%;反对1,69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0%;弃权789,7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637%;反对1,69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56%;弃权789,7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07%。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814,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67%;反对1,462,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3%;弃权766,6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123%;反对1,462,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564%;弃权766,6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14%。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81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57%;反对1,989,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1%;弃权605,693股(其中,因未投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010%;反对1,989,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631%;弃权605,6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59%。 本次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方润刚先生、方树鹏先生、王崇璞先生作为关联人,其所持的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贷款事项及办理银行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674,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17%;反对1,506,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0%;弃权863,5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048%;反对1,506,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823%;弃权863,5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30%。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803,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79%;反对1,374,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6%;弃权866,5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440%;反对1,374,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03%;弃权866,5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57%。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80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90%;反对1,37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8%;弃权863,5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640%;反对1,37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231%;弃权863,5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30%。 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29,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35%;反对1,881,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39%;弃权633,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374%;反对1,881,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304%;弃权633,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2%。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99,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50%;反对1,381,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8%;弃权863,5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70%;反对1,381,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01%;弃权863,593的12.3130%。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84,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38%;反对1,381,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8%;弃权878,5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731%;反对1,381,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01%;弃权878,5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268%。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99,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50%;反对1,465,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5%;弃权779,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70%;反对1,465,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991%;弃权779,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39%。 13、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86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55%;反对1,762,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2%;弃权782,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62,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294%;弃权782,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66%。 本次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方润刚先生、方树鹏先生、王崇璞先生作为关联人,其所持的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96,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27%;反对1,384,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0%;弃权863,5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442%;反对1,384,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428%;弃权863,5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30%。 15、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章鼓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482,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29%;反对3,268,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80%;弃权293,6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173%;反对3,268,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952%;弃权293,6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75%。 本次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李怡名先生作为关联人,其所持的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9、议案12-议案14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5、议案13、议案15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董莹莹、张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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