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 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可 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 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2026年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 (1)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 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 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结合公司利润完 成情况和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个人年度契约化考核结果, 核定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标准,其中绩效薪酬标准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60%,并对绩效薪酬的 5%进行递延支付。 (3)职工董事的薪酬。职工董事薪酬由职位工资、职 级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年度薪酬总额的60%。 2.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6年度每位独立 董事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根据其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给 予一定浮动,并根据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 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含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结合公司利润完成情 况和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个人年度契约化考核结果,核 定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标准,其中绩效薪酬标准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60%,并对绩效薪酬的5% 进行递延支付。 (2)董事会秘书薪酬。董事会秘书薪酬由职位工资、 职级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 于年度薪酬的60%。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 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 以发放。 2.上述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上述薪酬是指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 得税及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税费由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发放的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法》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上述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相抵触时,则按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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