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688573):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刘建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刘建宏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刘建宏先生作为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选举后,李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建宏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1997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职台湾光宝集团东莞致力电脑项目经理;2005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职深圳市雅尔典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方案经理,2021年7月至2025年11月,任职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宏先生通过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8,504股(均为首发前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与公司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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