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医药(3013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56:05 中财网
原标题:恩威医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恩威医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坡联系电话:021-20262210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建中联系电话:028-8731083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每月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 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6年5月1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指引,重点 介绍了上市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及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等规范运作要求,说明了应当及时 通知或者咨询保荐机构的事项,加深了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同 时,培训人员强调,公司应当与保荐机构保持 有效沟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核查程序及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 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 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索公司舆情 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 度的建立和执 行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2025年度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 件,查阅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并就销 售、采购、存货、资金、财务等各关键的业务流程内控节点进行 了必要的穿行测试。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 大问题。不适用
3.“三会”运作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2025年度适用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 则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变 动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2025年度适 用的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 放及使用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台账,并对大额募集 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不适用
 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 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 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 题。 
6.关联交易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2025年度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 易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不适用
7.对外担保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2025年度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 保的内部制度,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访谈。 核查结论: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 资产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查阅 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交易标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结论: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资产购买、出售的情形。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 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 保值等)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 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结论: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风险投资、财务资助及套期保 值等情形。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投资与委托理财业务方面存在重大 问题。不适用
10.发行人 或者其聘请 的证券服务 机构配合保 荐工作的情 况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事项的访 谈,配合提供了持续督导期间所需的各类资料。不适用
11.其他(包括 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财 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 况,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 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 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公司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的回购责任承诺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经销 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对发行人 及其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 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深交所对我公司采取书 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 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 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 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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