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欧阳华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20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209,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643%。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523,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8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19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685,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85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计19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473,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9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472,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6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203,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467,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87,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45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1%;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18,6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1%。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2,17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33,7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437,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3%;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33,7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3%。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3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7%;反对1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5%;弃权18,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43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7%;反对1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5%;弃权18,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关联股东已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88,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18,9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45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18,9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70,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1%;反对1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18,8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43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3%;反对1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弃权18,8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内部制度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40,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反对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权33,8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404,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4%;反对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6%;弃权33,8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41,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反对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弃权33,8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40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58%;反对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1%;弃权33,8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0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2,171,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1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18,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4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9%;反对1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2%;弃权18,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8、审议通过《关于拟新增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68,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反对2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弃权19,4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43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5%;反对2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5%;弃权19,4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