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3012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55:56 中财网
原标题:宏源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2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星期三)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6号公司会议中心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国平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1,274,371股(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6,8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200,0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396,806,800股,下同),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324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40,933,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18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为1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341,2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1%。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7,108,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767,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5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341,2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1%。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251,274,371股,同意251,250,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27,084,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7%;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251,274,371股,同意251,25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089,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35,954,571股,同意35,914,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0%;反对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1%;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068,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8%;反对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5%;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关联股东阎晓辉、尹国平、廖利萍、徐双喜、邓支华、程思远、廖胜如已回避表决。

公司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中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251,274,371股,同意251,249,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083,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7%;反对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251,274,371股,同意251,250,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084,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7%;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251,274,371股,同意251,249,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083,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7%;反对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27,108,771股,同意27,079,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0%;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079,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0%;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关联股东阎晓辉、尹国平、廖利萍、徐双喜、邓支华、程思远、廖胜如、肖拥华、曾科峰、丁志华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251,274,371股,同意251,24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082,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4%;反对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选举尹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020,07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9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6,854,4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62.1735%。

尹国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阎晓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029,06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9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6,863,4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62.2067%。

阎晓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徐双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020,07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9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6,854,4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62.1735%。

徐双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选举邓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020,07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9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6,854,4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62.1735%。

邓支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选举尹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020,07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9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6,854,4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62.1735%。

尹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选举周楷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029,18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9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6,863,5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62.2071%。

周楷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选举陈家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0,984,18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9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6,818,5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62.0411%。

陈家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选举卢世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020,18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9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6,854,5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62.1739%。

卢世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纪宇轩律师、周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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