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田智能(3009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11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23235 债券简称:亿田转债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伟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3,862,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总股本181,586,728股,下同)的46.18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8,314,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547,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5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273,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273,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5%。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831,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2%;反对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42,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770%;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692%;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8%。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831,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2%;反对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42,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770%;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692%;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790,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反对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01,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3129%;反对6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333%;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831,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2%;反对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42,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770%;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692%;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790,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反对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01,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3129%;反对6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333%;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月华、孙吉、孙伟勇已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314,936股不计入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547,649股。 表决情况:同意5,475,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04%;反对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82%;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01,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3129%;反对6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333%;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830,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6%;反对2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41,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465%;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996%;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叶远迪、徐世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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