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科技(3005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富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董事长文琦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本次会议,以线上视频形式参与了本次股东会。经其提议,推举董事张富厚主持本次会议,其他董事均表示同意,张富厚董事主持本次会议获得了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45,972,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3,493,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1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2,47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2,621,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42,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2,47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4%。 3、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5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9%;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2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56%;反对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22%;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3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16,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34%;反对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4%;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4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5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9%;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5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9%;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6 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16,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3%;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34%;反对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21%;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7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56%;反对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22%;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8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5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9%;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9 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5%;反对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18%;反对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7%;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0.01 关于选举文琦超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886%。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0.02 关于选举王宗武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878%。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0.03 关于选举张富厚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877%。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0.04 关于选举周贤华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877%。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0.05 关于选举罗丰友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881%。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1.01 关于选举何加明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877%。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1.02 关于选举张玉荀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875%。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1.03 关于选举向朝阳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879%。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勇、张皓森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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