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002810):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51:31 中财网
原标题:山东赫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0日召
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减资情况
(一)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
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
因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184.65万股限制性股票均不
得解除限售,前述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87.3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减少1,873,500股,公司
注册资本将减少1,873,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
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7月4日,工作日
9:00-11: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
999号证券部
联系人:毕松羚
邮政编码:255300
联系电话:0533-6696036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上述指定地点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说明
以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的,请在申报前与公司联系,申报日期以寄
出邮戳日为准,并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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