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0029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51:17 中财网
原标题:蒙娜丽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002918 2026-037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文华南路保利中心T2栋蒙娜丽莎大厦30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萧礼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7,501,286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8,818,853股的67.8788%。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469,299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8,818,853股的65.6695%。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31,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8,818,853股的2.2093%。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8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41,487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8,818,853股的2.211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7,24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3%;反对8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1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89,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73%;反对8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7%;弃权1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7,24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3%;反对8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1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89,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73%;反对8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7%;弃权1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7,343,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1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883,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69%;反对1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8%;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7,284,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1%;反对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825,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77%;反对1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0%;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3%。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总裁萧礼标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萧华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134,053,759股。

表决情况:同意143,155,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4%;反对2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5%;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9,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04%;反对2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32%;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霍荣铨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霍荣铨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66,301,789股。

表决情况:同意210,903,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1%;反对2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4%;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5,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17%;反对24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32%;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萧华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萧华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134,053,759股。

表决情况:同意143,153,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7%;反对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8%;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6,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28%;反对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22%;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邓啟棠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邓啟棠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48,060,874股。

表决情况:同意229,145,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6%;反对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6,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28%;反对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22%;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张旗康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旗康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46,590,874股。

表决情况:同意230,615,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5%;反对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6,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28%;反对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22%;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谭淑萍女士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谭淑萍女士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183,600股。

表决情况:同意277,023,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8%;反对2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6,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17%;反对2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33%;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蔡莉莉女士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7,205,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5%;反对2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06%;反对2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43%;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情况及2026年度津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7,206,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8%;反对2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6,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06%;反对2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44%;弃权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一军先生、谭淑萍女士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268,459,799股。

表决情况:同意8,465,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83%;反对4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7%;弃权1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65,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83%;反对4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7%;弃权1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7,30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8%;反对1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0%;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843,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56%;反对1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81%;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2,902,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0%;反对4,54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9%;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4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421%;反对4,54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016%;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6,914,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6%;反对2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36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54,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132%;反对2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1%;弃权36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6%。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力律师、邢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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