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002602):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权人通知背景情况简介 1、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相应三名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股份数量为126,627,7001.00 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元回购并予以注销。 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补偿义务人之一,已于2025年8月先行履行其对应需直接承担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义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4,473,850股。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452,556,968股变更为7,428,083,11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及补偿方案部分履行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2025年度实施回购股份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2日及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12月3日,上述回购股份事项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56,120,796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7,428,083,118股)的0.7555%。 上述回购股份按既定用途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56,120,796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7,428,083,118股变更为7,371,962,32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3、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3月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将上述回购事项中公司回购的1,280,000股的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明确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280,00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总股本将由7,371,962,322股变更为7,370,682,32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7,370,682,322股,为准确、如实地反映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载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并相应变更工商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将由“7,452,556,968股”减少至“7,370,682,322股”,注册资本拟由“7,452,556,968元人民币”减少至“7,370,682,322元人民币”。 二、债权人通知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7月4日10:00-12:00,14: 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电子邮箱:sjhuatong@sjhuatong.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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