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5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深能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深能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深能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深能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深能Y2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公司债券简称:25深能YK01 公司债券代码:524705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1 公司债券代码:524744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英峰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59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3,540,336,30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176%。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088,885,88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8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59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451,450,42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09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530,789,5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3%;反对9,037,3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3%;弃权509,4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4,757,389,9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761,182,386.56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3,531,708,7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3%;反对8,361,7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2%;弃权265,8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985,7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090%;反对8,361,7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501%;弃权265,8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0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1,645,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5%;反对8,207,2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8%;弃权483,8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922,2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080%;反对8,207,2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614%;弃权483,8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0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平,苌雅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