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路科技(688107):安路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40:51 中财网
原标题:安路科技:安路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C座公司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1
普通股股东人数7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17,982,39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17,982,3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54.38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4.380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谢文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17,919,75899.971259,3360.02723,3000.0016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17,919,75899.971259,3360.02723,3000.0016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17,919,75899.971260,3360.02762,3000.0012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17,895,94899.960384,1460.03862,3000.0011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17,919,75899.971260,3360.02762,3000.0012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17,913,97599.968666,1190.03032,3000.0011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17,913,97599.968666,1190.03032,3000.0011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4关于202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的议案20,787,26899.585884,1460.40312,3000.0111
5关于续聘 公司2026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 案20,811,07899.699960,3360.28902,3000.0111
7关于确认 董事2025 年度薪酬 及2026年 度董事薪 酬方案的 议案20,805,29599.672266,1190.31672,3000.0111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4、5、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刘东亚、徐隽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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