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力威(688345):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36:19 中财网
原标题:博力威: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38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27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8%。

?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13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8.27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395.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0,000.00万股的3.95%,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15.00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0.00万股。

3、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9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80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157人,其中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55人,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57人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 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 (万股)获授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 (万股)合计获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万股)占本次激 励计划授 予权益总 量比例占本次激 励计划公 告日股本 总额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王娟中国财务负责人0.501.001.500.38%0.02%
2魏茂芝中国董事会秘书0.0042.0042.0010.63%0.42%
二、核心技术人员        
1黄李冲中国核心技术人员0.000.500.500.13%0.01%
2陈志军中国核心技术人员0.260.540.800.20%0.01%
三、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人员(153人)114.24235.96350.2088.66%3.50%   
合计115.00280.00395.00100.00%3.9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7、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8、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9、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5.00亿元且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 0.40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2.50亿元且2025-2026年累计净利 润不低于1.60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累计)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公司全部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如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10、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现行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A/BC/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100%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后,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归属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归属的部分不得递延至下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5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2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6、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以10.0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5名激励对象授予11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16.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授予2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权益类型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元/股)授予数量 (万股)授予人数 (人)授予后限制性 股票剩余数量 (万股)
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2025年4月23日10.091151550
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2025年4月23日16.002801570
注:鉴于在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后认购缴款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00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人数为15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14.95万股。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为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27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5月28日届满。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条件成就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5.00亿元 售期 且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0.4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 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累计)净利润”指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 效期内公司全部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如有)所 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 报告: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 273,523.30万元,扣除股 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为6,555.18万元,达到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5.00亿元 且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0.40亿元 
     
4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现行考核相 关制度实施。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 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 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S/A/B C/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后,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 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除去14名激励对象因涉 及离职事项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外,本次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的140名激励对象 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为:138人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S/A/B,对应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为100%;2人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A/BC/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0%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8.27万股。

(四)对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4月23日
2、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
3、解除限售数量:48.27万股
4、解除限售人数:138人
5、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已获授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本次可解除 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 股)本次可解除限售 数量占已获授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王娟中国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0.500.2550.00%
2陈志军中国核心技术人员0.260.1350.00%
3马化盛中国核心技术人员0.650.32550.00%
小计1.410.7055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135人)95.1347.56550.00%   
合计96.5448.2750.00%   
注:(1)上述名单未包含涉及离职事项及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C/D的激励对象情况;(2)2025年9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同意聘任王娟为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3)2026年3月,公司新增认定马化盛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27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5月29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和解除限售股票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授予价格、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归属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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