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力威(688345):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36:14 中财网
原标题:博力威: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5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2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6、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涉及离职事项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4名激励对象因涉及离职事项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以9.8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7.71万股。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部分不得递延至下期,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公司需以9.8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35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18.0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因此,董事会同意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9.8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三)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178.61万元。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涉及离职事项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因涉及离职事项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6.09万股。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司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公司需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0.70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6.79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14.95万股变更为10,096.89万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别本次变动前(股)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1,149,500-180,600968,900
无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00 100,000,000
总计101,149,500-180,600100,968,9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未考虑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48.27万股,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及作废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规、有效,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授予价格、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归属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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