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力威(688345):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5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2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6、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如下: P=P-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0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09-0.2=9.89元/股。 P=P-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00-0.2=15.80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授予价格、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归属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 |